ICS75.160
D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1426—2015
气化水煤浆
Coalwaterslurryforgasification
2015-05-15发布 2015-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水煤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陕煤集
团神木张家峁矿业有限公司、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神华恒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国锋、丁华、方刚、邢秀云、段清兵、王国房、李增林、缪希伟、白向飞、李晓伟。
ⅠGB/T31426—2015
气化水煤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化水煤浆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取样、检验和判定、产品标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湿法气流床气化用水煤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T219 煤灰熔融性的测定方法
GB/T3058 煤中砷的测定方法
GB/T3558 煤中氯的测定方法
GB/T16659 煤中汞的测定方法
GB/T18856.1 水煤浆试验方法 第1部分:采样
GB/T18856.2 水煤浆试验方法 第2部分:浓度测定
GB/T18856.3 水煤浆试验方法 第3部分:筛分试验
GB/T18856.4 水煤浆试验方法 第4部分:表观黏度测定
GB/T25209 商品煤标识
GB/T25215 水煤浆试验方法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煤浆 coalwaterslurry;CWS
由煤、水和少量添加剂经过加工制成的具有一定粒度分布、流动性和稳定性的流体。可按用途分为
燃料用水煤浆和气化用水煤浆。
3.2
气化水煤浆 coalwaterslurryforgasification;GCWS
用于湿法气流床气化的水煤浆。
3.3
水煤浆浓度 solidmasspercentageofcoalwaterslurry
水煤浆中干物料占水煤浆的质量分数。
3.4
水煤浆表观黏度 apparentviscosityofcoalwaterslurry
浆体温度为20℃,剪切速率为100s-1时的黏度称为水煤浆的表观黏度,单位为毫帕秒(mPa·s),
采用η100s-1表示。
1GB/T31426—2015
3.5
水煤浆粒度 granularityofcoalwaterslurry
水煤浆中煤颗粒的大小称为水煤浆粒度,以大于某一特定粒度的物料占水煤浆中干物料的含量
表示。
3.6
水煤浆基 basisofcoalwaterslurry
分析结果以水煤浆为基准表示时称为水煤浆基(简称浆基)。例如水煤浆基灰分,以Acws表示。
4 质量要求
4.1 外观
黑色黏稠浆体,能流动。
4.2 产品等级及代码
气化水煤浆按产品质量划分为3级,分别是Ⅰ级气化水煤浆、Ⅱ级气化水煤浆、Ⅲ级气化水煤浆。
代码分别是GCWS-1、GCWS-2、GCWS-3。
4.3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气化水煤浆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的规定。基准换算应符合GB/T25215的规定。
表1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项目 单位技术要求
Ⅰ级 Ⅱ级 Ⅲ级试验方法
浓度(c) % ≥63.0 ≥59.0 ≥55.0 GB/T18856.2
灰分(Acws) % ≤6.00 ≤12.00 ≤15.00 GB/T212
表观黏度(η100s-1) mPa·s ≤1300 GB/T18856.4
粒度(Pd)
Pd,+1.43mma
Pd,+2.38mmb%
≤2.0
0GB/T18856.3
煤灰熔融性流动温度(FT) ℃ ≤1300 GB/T219
氯(Clcws) % ≤0.08 GB/T3558
砷(Ascws)μg/g ≤40 GB/T16659
汞(Hgcws)μg/g ≤0.300 GB/T3058
aPd,+1.43mm———大于1.43mm的物料占水煤浆中干物料的含量,%。
bPd,+2.38mm———大于2.38mm的物料占水煤浆中干物料的含量,%。
5 取样、检验和判定
5.1 样品的采取和制备
气化水煤浆试样按GB/T18856.1的规定进行采取和制备。
2GB/T31426—2015
5.2 组批
在加工工艺不变的条件下,以单套生产线每24h产量为一批。
5.3 出厂检验
出厂批次检验项目:浓度、灰分、表观黏度、粒度、煤灰熔融性流动温度。
5.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表1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
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a) 首次投产时;
b)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c) 加工工艺条件改变、原料煤改变及检修开工后情况;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5.5 判定规则
在型式检验有效周期内,出厂检验的结果全部符合表1的技术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5.6 复检规则
如出厂检验结果中有不符合表1的规定时,按GB/T18856.1的规定重新抽取双倍样品进行复检,
复检结果如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某级技术指标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 产品标识
6.1 气化水煤浆产品进行贸易时,应按GB/T25209的规定进行标识,且标明气化水煤浆质量等级。
6.2 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气化水煤浆产品标识或质量证明书,并作为气化水煤浆流通的随行
文件。GB/T31426—2015
GB-T 31426-2015 气化水煤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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