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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100 DL P 60 备案号:J804—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P DL/T 5374—2018 代替DL/T5374—2008 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深度规定 Regulations for content and depth of pre-feasibility study report of fossil-fuel power plant 2018-06-06发布 2018-10-01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国家能源局 公告 2018年第8号 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局科技【2009]52号)有关规定, 经审查,国家能源局批准《煤层气定向井井身质量控制要求》等87 项行业标准,其中能源标准(NB)47项、电力标准(DL)40项,现予 以发布。 附件: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能源局 2018年6月6日 附件: 行业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 采标号出版机构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火力发电厂 DL/T 初步可行性 DL/T 中国计划 77 2018-06-062018-10-01 5374—2018 研究报告内 5374—2008 出版社 容深度规定 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 (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283号)的要求,编制组认 真总结、调研了近年来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经验,并在 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深度规定》DL/T5374-2008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 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与附图。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修改了总则、电力系统、热(冷)负荷分析、燃料来源、建厂条 件、工程方案初步设想、环境保护和社会影响、厂址方案与技术经 济比较、初步投资估算及财务分析、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与附 图等相关内容范围和深度规定; 2.增加了“风险分析”章节,明确了相关内容范围和深度规定; 3.删除了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强制性要求,突出项目 单位自主性; 4.修改了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取得的支持性文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深度规定》DL/T5374--2008。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 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电力规划 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 议,请寄送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 德路65号;邮政编码:100120;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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