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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40 B 62 备案号: 北 DB11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090—2014 观赏灌木修剪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pruning of landscape shrub 2014 - 05 – 21 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 - 09 - 01 实施 发 布 DB11/T 1090—2014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修剪原则........................................................................... 3 4 修剪要求........................................................................... 3 5 修剪时期与修剪次数 ................................................................. 4 6 修剪准备........................................................................... 4 7 修剪方法........................................................................... 5 8 作业安全........................................................................... 7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北京地区常见观赏灌木一览表 ...................................... 8 I DB11/T 1090—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士才、衣彩洁、田静波、杨志华、许超、郭珺琪、高然、弓清秀、姚楚怡。 II DB11/T 1090—2014 观赏灌木修剪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地中观赏灌木修剪原则、修剪要求、修剪时期与修剪次数、修剪准备、修剪方法和 作业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观赏灌木的修剪。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观赏灌木 landscape shrub 花、叶、果、枝或株型、姿态等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灌木及部分小乔木。 2.2 花芽 flower bud 形状较肥大,饱满,略呈圆形,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 2.3 不定芽 adventitious bud 从叶、根或茎节间等通常未形成芽的部位生出的芽。 2.4 主枝 main branch 自主干生出,构成树型骨架的粗壮枝条。 2.5 直立枝 upright branch 自主枝或侧枝上长出的、生长方向与地面垂直的枝条。 2.6 侧枝 branch 自主枝生出的枝条。 2.7 抹芽 removing bud 将生长过密、方向不当等无需保留的芽在未木质化之前从树干或枝上除去的修剪方法。 1 DB11/T 1090—2014 2.8 短截 cutting back 将一年生枝条剪短的修剪方法,剪去长度 1/3 以下为轻短截,1/2 左右为中短截,2/3 以上为重短 截。 2.9 皮脊 bark ridge 树木干与枝或枝与枝连接部的组织,一般呈凸起或膨大状。 2.10 回缩 retracting pruning 在两年及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的修剪方法。 2.11 疏枝(疏干) thinning branch(thinning trunk) 将树木的枝条(主干)贴近着生部或地面剪除的修剪方法。 2.12 整形修剪 arranging and pruning 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技术措施。 2.13 休眠期修剪 pruning in winter 自冬初至早春植物休眠期内进行的修剪。 2.14 生长季修剪 pruning in summer 自春初至秋末植物生长期内进行的修剪。 2.15 平茬 cutting off base 从地面附近全部去掉地上枝干,利用原有的发达根系刺激根颈附近萌芽更新的方法。 2.16 梢条 branches frozen 树木越冬以后,枝条脱水、皱缩、干枯的现象。 2.17 更新修剪 renewal pruning 过度隐蔽生长的灌木,出现光腿或弱干自疏现象,观赏价值降低,为恢复树势所采取的回缩、疏干 和平茬等修剪方法。 2.18 2 DB11/T 1090—2014 生长势 growth potential 依照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判定植物的生长 强弱。 2.19 造型灌木 carved shrub 通过搭架、绑扎、支、拉、撑等手段,创造出具有观赏性图形的灌木。常见的灌木造型有几何形体、 动物造型、建筑式造型、屏扇形等。 3 修剪原则 3.1 根据灌木生物学特性和绿化功能需要,在顺应和满足树种分枝方式、干性、层性、顶端优势、萌 芽力、发枝力等生长习性基础上,通过修剪改善通风透光条件,满足生理需要,增强生长势。 3.2 根据立地条件、周边环境及各树种修剪反应,通过修剪使其在冠形、枝姿等方面美观协调,符合 并保持观赏要求。 3.3 根据灌木不同年龄时期所表现的各种生长变化规律,通过修剪协调营养平衡,保持树冠完整。 3.4 根据灌木生长状况和立地环境条件,通过修剪确保人员、车辆和临近附属设施安全。 3.5 修剪的程度,应根据主、侧枝间的生长习性、树龄、树种特性和灌木周围环境决定。 3.6 修剪方案应保证修剪技术措施的延续性和修剪工作的连续性。 4 修剪要求 4.1 修剪程序和顺序 4.1.1 应遵照先整理,后修剪的程序进行,即先剪除无需保留的枯死枝、病残枝,再进行其他枝条的 修剪。 4.1.2 应按照“由基到梢、由内及外”的顺序进行,即先观察树冠的整体情况确定修剪方式,然后由主 枝的基部自内向外逐渐向上修剪。 4.2 树形 4.2.1 单株栽植的整形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树形。丛生灌木修剪要求根盘小、树 冠大,呈半圆形。 4.2.2 同一种类(品种)多株丛植修剪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后面高前面低的平衡、匀称的空间骨架 和丰满匀称的灌丛树形。 4.2.3 多种类(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协调各种类(品种)间的关系,突出主栽种类(品种)。 4.2.4 造型灌木修剪应保持外型轮廓清晰,外缘枝叶紧密。 4.2.5 同一地段规则式种植的同一树种,修剪的树形、树姿应基本一致。 4.3 枝条 4.3.1 枯死枝、病残枝如无特殊需要应全部及时疏除。出现梢条的枝条应剪至健康部位,选好留枝、 芽位短截或回缩。 4.3.2 强壮枝应适当短截。碧桃、榆叶梅等有主干的灌木应注意保护第一、二轮枝,以保持树形和中 下部开花量。 4.3.3 内膛小枝、细弱枝、萌生枝应疏剪或短截,簇生枝或轮生枝应分次进行疏剪。 3 DB11/T 1090—2014 4.3.4 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地(根)蘖,培育新枝。栽植多年 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不平衡。 4.3.5 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 4.3.6 花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应尽早剪除。 4.3.7 修剪下来的枝条,应及时清运,保持环境整洁。有病虫害的枝条应及时处理,防止交叉和蔓延。 4.4 剪口 4.4.1 短截剪口以斜切面为宜,并注意剪口与留芽的关系,斜切面应与芽的方向相反,其上端与芽端 相齐,下端与芽腰部相齐。 4.4.2 疏枝剪口应于皮脊外侧,不留残桩。过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即先用锯在枝基部向 枝延伸方向 10cm~15cm 处的下方由下向上锯入 1/3 至 2/5,然后在锯口前或后 5cm 处从上向下锯下, 待枝滑落后,再从皮脊外侧由上至下去除残桩,以此防止皮脊或树皮撕裂。 4.4.3 剪、锯口应平滑,2cm 以上剪、锯口应用保护剂处理。 5 修剪时期与修剪次数 5.1 修剪时期 5.1.1 剪除枯死枝、病残枝及去蘖、抹芽等修剪应随时进行,做到随产随剪。 5.1.2 极端气候(如强风、暴雨、冰雹、强降雪等)造成树体倾斜、枝杈劈裂、折断等,应及时修剪。 5.1.3 疏除大枝(干)或枝组回缩修剪应在休眠期进行。 5.1.4 紫薇、木槿等以观花为主的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的整形修剪应在休眠期进行;榆叶梅、碧桃等 以观花为主的两年及贴梗海棠、紫荆等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的整形修剪应在生长季进行,尤以花后修剪 为主,休眠期以剪除枯死枝、病残枝和疏除过密枝、短截无花芽或少花芽枝条为主。北京地区常见观赏 灌木枝条开花习性及主要修剪时期参见附录 A。 5.1.5 观枝灌木修剪应在早春萌芽前休眠期进行。 5.1.6 球或篱状种植灌木修剪应在生长季进行,宜安排在 5 月上旬至 8 月下旬。 5.1.7 紫荆等抗寒性差易梢条的树种修剪应于早春气温回升,温度稳定后进行。月季、紫薇、木槿等 落叶后枝条凌乱影响观赏效果的可于初冬做轻短截修剪,来年早春再重短截修剪。抗寒性强的树种,休 眠期修剪亦应避开一月份的中下旬和二月份的上中旬,以防止冻伤剪口和剪口芽。 5.1.8 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修剪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 5.2 修剪次数 5.2.1 新植灌木,栽植后三年内每年休眠期修剪不少于 2 次,生长季修剪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不少于 2 次,两年及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不少于 3 次。 5.2.2 栽植三年后至未呈现衰老症状前,每年休眠期修剪不少于 1 次,生长季修剪不少于 2 次。 5.2.3 衰老灌木,每年休眠期修剪 1 次,2~3 年进行 1 次回缩更新修剪,生长季修剪不少于 2 次。 5.2.4 生长势和萌芽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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