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1. 040. 30 G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667---1995 化学 试剂 六水合硝酸锌 (硝酸锌) Chemical reagent Zinc nitrate hexahydrate 1995-12-20发布 1996-08-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化学试剂 GB/T 6671995 六水合硝酸锌(硝酸锌) 代替GB667.--78 Chemical reagent Zinc nitrate hexahydrate 本试剂为白色结晶,能溶于水或醇中。 分子式:Zn(NO;)2· 6H,0 相对分子质量:297.49(按1991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试剂六水合硝酸锌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及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试剂六水合硝酸锌的检验。 2引用标准 GB/T 601 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19 化学试剂 采样及验收规则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9723 化学试剂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通则 GB/T 9724 化学试剂 pH值测定通则 GB/T 9728 化学试剂 硫酸盐测定通用方法 GB/T 9729 化学试剂 氯化物测定通用方法 GB/T 9738 化学试剂 水不溶物测定通用方法 化学试剂 HG 3—119 包装及标志 HG 3--1168 化学试剂 澄清度标准的制备及测定方法 3技术要求 3.1六水合硝酸锌[Zn(NO,),6H,O]含量: 分析纯 ≥99.0% ; 化学纯 ≥98.0%。 3.2 pH(50 g/L,25℃):不小于3.5。 3.3杂质最高含量: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12-20批准 1996-08-01实施 1 GB/T 667---1995 % 名 称 分析纯 化学纯 澄清度试验 合格 合格 水不溶物 0. 005 0. 01 氯化物(CI) 0. 001 0.002 硫酸盐(S(),) 0.002 0.005 铁(Fe) 0. 000 3 100"0 铅(Pb) 0. 005 0. 02 硫化铵不沉淀物(以硫酸盐计) 0.10 0.15 4试验方法 本试验方法中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除另有规定外,均按GB/T601、 GB/T602.GB/T603之规定制备,实验用水应符合GB/T6682中三级水规格。 4.1六水合硝酸锌[Zn(NO,),·6H2O]含量测定 称取 0.4g试样,精确至0.0001g,溶于75mL水中,加10mL氨-氯化铵缓冲溶液甲(pH~10)及 50 mg铬黑 T指示剂,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标准滴定溶液[c(EDTA)一0.05 mol/L]滴定至溶液由紫色 变为纯蓝色。 六水合硝酸锌含量按下式计算: X -- m 式中:X-一六水合硝酸锌的质量百分含量,%; V-一-试样消耗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乙.胺四乙酸二钠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mol/L; 0. 297 5- 与1.00mL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标准滴定溶液[c(EDTA)=1.000mol/L]相当的,以克表示 的六水合硝酸锌的质量; m——试样的质量,g。 4.2pH值测定 称取5g试样,精确至0.01g,溶于100mL无二氧化碳的水中后,按GB/T 9724之规定测定。 4.3杂质测定 试样称量须精确至0.01g。 4.3.1澄清度试验 称取20g试样,溶于100mL水中,加0.1mL硝酸,其浊度不得大于HG3-1168中规定的澄清度 标准: 分析纯· -2号; 化学纯· 4号。 4.3.2水不溶物 称取20g试样溶于100mL沸水中,加0.1mL硝酸,冷却至室温,用已在105±2C恒重的4号玻 璃滤蜗过滤,用热水洗涤滤渣至洗液无硝酸盐反应,于105士2C的电烘箱中干燥至恒重。结果按 GB/T9738中第7章之规定计算。 2 GB/T 667--·1995 4.3.3氯化物 称取2g试样,溶于20ml.水中后,按(B/T9729之规定测定。溶液所显浊度不得大上标准, 标准是取含下列数量氯化物的杂质标准溶液: 分析纯 :0. 02 mgCl 化学纯· .0.01 mgCl 与试样同时同样处理。 4.3.4硫酸盐 称取1g试样,加2mL盐酸,在水浴上蒸干,残渣溶于水,稀释至20 mL.用0.5ml盐酸溶液 (20%)酸化后,按GB/T9728之规定测定。溶液所呈浊度不得大于标准。 标准是取含下列数量硫酸盐的杂质标准溶液: 分析纯 ..0. 02 mgsO, 化学纯 -0. 05 mgSO4 与试样同时同样处理。 4.3.5铁 称取 2 g试样,溶于 20 mL水中,加2 mL5-磺基水杨酸溶液(100 g/L),摇匀,加10 mL氨水溶液 (10%),摇匀。溶液所呈黄色不得深于标准。 标准是取含下列数量铁的杂质标准溶液: 分析纯… ..0. 006 mgFe 化学纯· -0. 020 mgFe 与试样同时同样处理。 4.3.6铅 按GB/T9723之规定测定,其中: 4.3.6.1仪器条件 光源:铅空心阴极灯; 波长:283.3nm 火焰:乙炔-空气。 4.3.6.2测定方法 称取10g试样,溶于水,稀释至100mL。取20mL(化学纯取5mL),共四份,按GB/T9723中 6.2.2条之规定测定。 4.3.7硫化铵不沉淀物 称取5g试样,溶于225mL水中,煮沸,加25mL新制备的无碳酸盐的硫化铵溶液,摇匀,放置澄 清后过滤,弃去最初的20mL滤液,取100mL,在水浴上蒸干,加热除去铵盐,用3mL水浸润残渣,蒸 十,重复三次。残渣用20mL热水浸取,过滤,滤液置于已恒重的埚中,加0.5mL硫酸,在水浴1:蒸至 近干,加热至硫酸蒸气逸尽,于800℃灼烧至恒重。同时做空白试验。试样与空白试验的残渣质量之差不 得大于: 分析纯 2.0 mg: 化学纯. .3.0 mg. 5检验规则 按GB/T619之规定进行采样及验收。 6包装及标志 6.1包装 3 SZC GB/T 66/-1995 按HG 3一119之规定.其中: 内包装形式Gz-2、Gz-3; 外包装形式:W-1; 包装单位:第4类。 6.2标志 按HG3--119之规定,并注明“氧化剂”。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化学试剂总厂归口。 本标准由重庆化学试剂总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注要起草人唐思扬、陈兴旺。 本标准于1965年首次发布,1978年修订。
GB-T 667-1995 化学试剂 六水合硝酸锌(硝酸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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