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 180. 99 C 45 G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4727—2008 代替GB/T14727—1993 无线传输式聋儿听力言语训练设备 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wireless hearing system equipment for the deaf children 2008-09-19发布 2009-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4727—2008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47Z7一1993《无线传输式聋儿听力言语训练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原GB/T14727—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 对标准名称进行了修改; b) 对术语部分进行了修改,增加英语部分; c) 对编写内容进行了规范调整,将第4章内容重新编排,编写为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两章,将第 6章、第7章归纳为一章; d) 增加了调频与音频感应混合式聋儿听力言语训练设备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e) 对环境试验方法按照国家新颁布的标准进行了修订,删除碰撞试验; ( 细化了部分技术指标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8)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康复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瑞士峰力听力集 团中国总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红涛、郭占东、毛杰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4727—1993。 1 GB/T14727—2008 无线传输式聋儿听力言语训练设备 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线传输式聋儿听力言语训练设备的技术条件、测量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 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无线传输式(调频发射、接收即FM式,与音频感应及前两种的混合式,不含红外传输 式)聋儿听力言语训练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2423.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2423.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d:自由跌落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 GB/T 6657 助听器电声特性的测量方法 GB8898—2001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 GB/T9001—1988声频放大器测量方法 GB/T9388无线传声器系统测量方法 GB/T 9401 传声器测量方法 GB/T11454 助听器用音频感应回路的磁场强度 GB12641 教学视听设备及系统维护与操作的安全要求 IEC 118-12 助听器第12部分:电连接器系统的尺寸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聋儿deaf children 较好耳听力永久性损失超过41dB的儿童 3.2 聋儿听力言语训练设备hearing and speechtraining equipmentforthedeaf children 利用聋儿的听觉、视觉、触觉,对其进行听力和言语训练的设备(以下简称“聋儿语训设备”)。 3.3 无线传输式聋儿听力言语训练设备wirelesshearing systemequipmentforthedeaf children 通过无线方式(如无线发射接收和电感线圈感应等)将声音信号从传声器或音源传至听者处,再通 1 GB/T14727—2008 过聆听设备聆听的聋儿语训设备。 3. 4 音频感应聋儿听力言语训练设备audio inductionloophearing systemequipmentfor the deaf children 利用电感线圈在电磁场中的感应作用,将声音信号从传声器或音源传至听者聆听设备的聋儿语训 设备。 3.5 the deaf children 传声器或音源处配备发射机,听者配备可移动无线接收机,声音信号由发射机无线传输至接收机, 进而输人听者聆听设备的聋儿语训设备。 3. 6 调频与音频感应混合式聋儿听力言语训练设备frequencymodulation(FM)wirelesscombined with audio induction loop hearing system equipment for the deaf children 传声器或音源处配备发射机,声音信号由发射机无线传输至接收机后,再利用电感线圈在电磁场中 的感应作用,将声音信号传至听者聆听设备的聋儿语训设备。 4技术要求 4.1外观和结构要求 4.1.1各零部件应装配齐全、固定可靠。耳机、插座与导线接插应有效。各调节钮、开关应灵活、有效。 4.1.2文字、符号或标记应清晰、正确。表面应无毛刺、飞边、凹陷、划痕等缺陷。 4.1.3电源正、负极接触应有效。 4.1.4输出接口要求应符合IEC118-12的要求。 4.2调频聋儿语训设备 由传声器、辅助输人端子、放大发送器等组成发射部分;由接收器、功能选择器、放大器及传声器、耳 机等组成接收部分。如图1所示。 辅输入瓣子 接收器 功能 放大器 放大发送器 b H机 选拌器 传声器 传声器 发射部分 按收部分 图 1 4.2.1传声器技术特性应符合GB/T9401的规定。 4.2.2 辅助输人端子的技术特性应符合GB/T9001一1988第17章的规定。 4.2.3放大发送器技术特性应符合GB/T9388的规定。载波频率和载波功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4功能选择器应具有单纯接收状态、单纯内装传声器状态和混合状态三种功能。 4.2.5接收器技术特性应符合GB/T9388的规定。 4.2.6系统有效距离应符合GB/T9388的规定。 4.2.7系统音频响应,接收部分的功能选择器置于单纯接收状态。系统测试空间中环境噪声、机械振 动以及电磁杂散场等干扰,对测试结果的影响应≤0.5dB。当信号源切断后,接收部分的输出声压级至 2 GB/T14727—2008 少下降10dB为符合要求。发送部分和接收部分的距离系统有效工作距离。声音信号自发送部分的 传声器输人,自接收部分的耳机输出。 电声特性应满足: a)最大饱和声压级,标称值由制造厂产品标准或技术说明书中规定,其实际测试值应≤标称值 +3 dB; b) 最大满档声增益,标称值由制造厂产品标准或技术说明书中规定,其实际测试高频平均值允 许偏差土5dB; 频率响应范围,标称值由制造厂产品标准或技术说明书中规定,且应宽于500Hz~4000Hz; (P 总谐波失真,标称值由制造厂产品标准或技术说明书中规定,其实际测试值最大不超过10%, 且应≤标称值+3%; e) 等效输入噪声级,标称范围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或技术说明书中规定,其实际测试值最大不超 过32dB,且应≤标称值十3dB。 4.3音频感应聋儿语训设备 由传声器、辅助输人端子、放大器、音频感应回路等组成发送部分;置于感应拾音线圈位置的听设 备作为接收部分。如图2所示。 SAC 辅功输入翊子 放大器 p H机 感应川路 传声器 岭听设备 发射部分 接收部分 图 2 4.3.1传声器技术特性同4.2.1。 4.3.2辅助输人端子技术特性同4.2.2。 4.3.3音频感应回路技术特性应符合GB/T11454的规定。 4.4调频与音频感应混合式聋儿语训设备 由传声器、辅助输人端子、放大发送器等组成发射部分;由接收器、辅助输入(出)端子、放大器、电感 线圈感应回路等组成中继部分;置于感应拾音线圈位置的聆听设备作为接收部分。如图3所示。 辅助输入端子 接收器 功能 放大发送器 放人器 d 耳机 选择器 传声器 感应回路 传声器 聆听设备 发射部分 中继部分 接收部分 图 3 4.4.1 传声器技术特性同4.2.1。 4.4.2辅助输人端子技术特性同4.2.2。 4.4.3放大发送器技术特性同4.2.3。 4.4.4功能选择器同4.2.4。 4.4.5接收器技术特性同4.2.5。 3
GB-T 14727-2008 无线传输式聋儿听力言语训练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8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8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3-02-20 11:59:33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