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7.150
H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493—2011
电
池废料贮运规范
Storeandtransportregulationofbatteryscraps
2011-05-12发布 2012-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湖北金洋冶
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红涛、许开华、周继锋、王喜安、李新战、闫梨、常银甫、闫乃清。
ⅠGB/T26493—2011
电池废料贮运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池废料贮运的要求、贮存方式及设施、运输要求、运输方式及容器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池废料的贮存与运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3 定义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池废料 batteryscraps
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各种一次电池(包括扣式电池),可充电电池以及上述各种电池在生
产、运输、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报废产品、过期产品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混合下脚料等。
3.2
电池废料贮存 batteryscrapsstorage
批量电池废料收集、运输、资源再生过程中和处理处置前的存放行为,包括在确定废电池处理处置
方式前的临时堆放。
3.3
隔开贮存 cut-offstorage
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不同的物料隔开的贮存方式。
3.4
隔离贮存 segregatedstorage
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5
分离贮存 detachedstorage
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6
严密封口 tightseal
容器经过封口后,封口处不外漏固体的封闭形式。
1GB/T26493—2011
3.7
液密封口 liquidseal
容器经过封口后,封口处不渗漏液体的封闭形式。
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电池废料贮存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31号)、《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3]163号)的有关规定。
4.1.2 电池废料应堆放在阴凉干爽的地方,不得堆放在露天场地,不得存放在阳光直接照射、高温及潮
湿的地方。
4.1.3 电池废料的贮存、运输单位应获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属于危险废物的
应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1.4 电池废料在贮存、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废电池的外壳完整,减少并防止有害物质的渗出。
4.1.5 电池废料的贮存仓库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须具备电池方面的相关知识。
4.1.6 电池废料在贮存、运输过程中应处于放电状态。
4.2 贮存
4.2.1 贮存分类
根据贮存要求和是否属于危险废弃物,对电池废料进行分类,见表1。
表1 电池废料贮存分类
组 别 贮存要求
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电池废料 对于不同组别采用隔离贮存,同一组别的不同名称的废电池采用隔
离或隔开贮存。贮存仓库及场所应贴有一般固体废物的警告标志,参
照GB15562.2的有关规定进行。
锂一次电池等具有严重爆炸危险的废电池 采用分离贮存,贮存仓库及场所应贴有易爆的警告标志,参照
GB15562.2的有关规定进行。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电池废料 对于不同组别采用分离贮存,同一组别采用隔离贮存。贮存仓库及
场所应贴有危险废物的警告标志,参照GB15562.2的有关规定进行。
4.2.2 贮存方式
电池废料的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a) 隔开贮存;
b) 隔离贮存;
c) 分离贮存。
不同贮存方式的要求,见表2。
2GB/T26493—2011
表2 不同贮存方式的要求
贮存方式
要求隔开贮存 隔离贮存 分离贮存
平均单位面积的贮存量/(t/m2) 1.0 1.5~2.0 0.7
单一贮存区最大贮存量/t 200~300 200~300 400~600
贮存区间距/m 0.5~1.0 0.3~0.5 0.5~1.0
通道宽度/m 1~2 1~2 5
墙距宽度/m 0.3~0.5 0.3~0.5 0.3~0.5
4.2.3 贮存设施
4.2.3.1 锌锰电池、碱性锌锰电池等一次电池废料,锂离子二次电池废料用塑料槽或铁桶贮存;锂一次
电池、镍氢电池用铁桶贮存。
4.2.3.2 废极片料、边角料、废渣等用塑料编制袋或铁桶贮存。
4.2.3.3 废含汞电池、废镉镍电池及边角料用塑料槽或铁桶贮存,废铅酸蓄电池应先将电解液倒在废
液收集容器中,然后置于塑料槽存放,均应附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标签应按GB18597的有关规定
进行。
4.2.3.4 凡漏液的电池必须放置在耐酸的容器内。
4.2.3.5 电池废料贮存容器的尺寸不做统一要求,但应满足不同贮存方式的贮存量要求。
4.2.3.6 电池废料的贮存设施按GB18597、GB18599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
4.2.3.7 废铅酸电池的贮存设施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贮存点必须有耐酸地面隔离层,以便于截留和收集任何泄露液体;
b) 应有足够的废水收集系统,以便收集溢出的溶液;
c) 应设有适当的防火装置。
4.2.4 贮存标志
电池废料的贮存容器上必须贴有标识,其上注明:
a) 电池废料类别、组别、名称;
b) 数量;
c) 危险废物标签(仅限含有毒有害物质电池废料)。
4.2.5 贮存记录
电池废料的贮存仓库及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做好电池废料进出的记录,记录上需注明电池废料类别、
组别、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入库日期、存放位置、电池废料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4.2.6 安全防护和污染控制
4.2.6.1 电池废料的贮存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4.2.6.2 电池废料的贮存场地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
设施。
3GB/T26493—2011
4.2.6.3 应对电池废料的贮存仓库及场所的温度、湿度进行监测,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2.6.4 应避免贮存大量的废铅酸电池或贮存太长时间,贮存点必须有足够的空间满足特殊管理
要求。
4.3 运输
4.3.1 运输总则
4.3.1.1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电池废料越境转移应遵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
尔公约》的要求;国内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及其有关
规定。
4.3.1.2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对属于危险废
物的批量废电池的流向进行有效控制,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电池废料丢弃在环境中。
4.3.1.3 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必须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上应证明废物的来源、性质、数量、运
往地点,必要时应有单位人员负责押运工作。
4.3.1.4 电池废料的运输包装必须定期检查,如出现破损,应及时更换。
4.3.1.5 废铅酸蓄电池在运输过程中,应捆紧并码放好,防止容器滑动。
4.3.1.6 运输人员须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和应急救援方面的培训,包括防火、防泄漏等,以及通过何种方
式联络应急响应人员。
4.3.2 运输容器
根据电池废料的形态不同,按照GB12463的规定采用不同的容器进行包装,具体要求见表3。
表3 不同形态的电池废料的运输容器要求
废料形态 容 器 封口形式 标记代号
块状(无腐蚀性) 全开口铁桶 严密封口 1A3
块状(有腐蚀性) 全开口塑料桶 严密封口 1H3
片状 塑料编制袋或全开口铁桶 严密封口 5H1,1A3
粉状、渣状 塑料编制袋 严密封口 5H1
液体状 小开口塑料桶 液密封口 3H1
示例:“1A3”中“1”表示容器为桶,“A”表示容器材质为铁,“3”标志全开口。
4.3.3 运输方式
电池废料的运输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种:
a) 公路运输;
b) 铁路运输;
c) 水路运输。
铅酸废电池采用公路或铁路运输,其他电池废料采用三种方式均可。
4GB/T26493—2011
GB-T 26493-2011 电池废料贮运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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