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87.080
Y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394—2011
水
性薄膜凹印复合油墨
Waterbasedgravurelaminationinkforfilm
2011-05-12发布 2011-09-1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油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精华科工贸有限公司、浙江永在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重声、吴敏、白鹏飞、王尔健。
ⅠGB/T26394—2011
水性薄膜凹印复合油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性薄膜凹印复合油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凹版轮转印刷机上使用的承印物为经处理的聚丙烯、聚酯等印刷用塑料薄膜的水
性薄膜凹印复合油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
GB/T13217.1 液体油墨颜色检验方法
GB/T13217.3 液体油墨细度检验方法
GB/T13217.4—2008 液体油墨粘度检验方法
GB/T13217.6 液体油墨着色力检验方法
GB/T13217.7 液体油墨附着牢度检验方法
GB/T26395—2011 水性烟包凹印油墨
QB2930.1 油墨中某些有害元素的限量及其测定方法 第1部分:可溶性元素
3 要求
本类产品各项技术性能要求应符合表1、表2、表3规定。
表1 技术性能
项 目 油 墨 冲淡剂 调金油
颜色/级 ≥4 — —
细度/μm ≤20 — —
粘度/s 13~50 13~50 18~50
着色力/% 100±5 — —
附着牢度/% ≥90 ≥90 ≥90
剥离力/(N/15mm) ≥0.6 ≥0.6 ≥0.6
乙醇、异丙醇、正丙醇含量/% ≤30.0 ≤30.0 ≤30.0
表2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最大限量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化合物 苯 甲苯 乙苯 二甲苯苯乙烯正丁醇 丁酮4-甲基-
2-戊酮环己酮
限量 0.1 20.0 20.0 20.0 30.0 5.0 10.0 1.0 1.0
1GB/T26394—2011
表3 可溶性有害元素的最大限量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元素名称 锑Sb 砷As 钡Ba 镉Cd 铬Cr 铅Pb 汞Hg 硒Se
限量 60 25 1000 75 60 90 60 500
4 试验方法
4.1 颜色
按GB/T13217.1规定执行。
4.2 细度
按GB/T13217.3规定执行。
4.3 粘度
按GB/T13217.4—2008第3章规定执行。
4.4 着色力
按GB/T13217.6规定执行。
4.5 附着牢度
按GB/T13217.7规定执行。
4.6 剥离力
按附录A进行。
4.7 乙醇、异丙醇、正丙醇含量
按GB/T26395—2011的附录A规定执行。
4.8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最大限量
按GB/T26395—2011的附录B规定执行。
4.9 可溶性有害元素的最大限量
按QB2930.1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与抽样
5.1.1 组批
以一次投料单机或机组完成的单位产品为一批。
5.1.2 抽样
产品按GB/T3186方法进行取样,样品应分两份,一份密封备查,另一份作检验用样品。
5.2 检验分类
5.2.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颜色、细度、粘度、附着牢度、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5.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因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后,型式检验周期为六个月;
d)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5.3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全部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如有一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本
2GB/T26394—2011
标准要求时,则从同批产品中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后仍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本标准
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标签
产品包装上的标志、标签应有商标、生产单位、地址、产品名称、型号、批号、生产日期、产品标准编
号、保质期、净含量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当用户有要求时应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包装储
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6.2 包装
产品用密封塑料桶或带有塑料内胆的密封铁桶包装。
6.3 运输
产品在符合6.2的包装要求下,可用车、船等交通工具运输,但在运输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抛、摔、碰
撞,防止雨淋、日晒。
6.4 贮存
产品不得露天存放,应贮存于阴凉、通风的仓库内,库房内不得有火源。在规定贮存条件下,自生产
之日起,产品保质期为一年。
3GB/T26394—2011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水性薄膜凹印复合油墨剥离力的测定
A.1 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水性薄膜凹印复合油墨剥离力的测定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水性薄膜凹印复合油墨,其他油墨亦可参考使用。
A.2 原理
将油墨、粘合剂按规定方法涂布在基材上,在规定条件下干燥后制成试样。规定宽度的试样,在一
定的速度下,进行T型剥离,复合层与基材分离时的力即为剥离力。
A.3 工具和材料
A.3.1 印刷用BOPP、PET膜(厚度为0.019mm~0.028mm)。
A.3.2 复合用PE膜(厚度为0.020mm~0.040mm)。
A.3.3 调墨刀。
A.3.4 丝棒(湿膜厚度为6μm~10μm)。
A.3.5 橡皮垫(240mm×140mm×4mm)。
A.3.6 电吹风(功率1000W)。
A.3.7 电热恒温干燥箱(最高温度≥100℃)。
A.3.8 拉力试验仪。
A.3.9 双组分聚氨酯胶粘剂(主剂固含量≥50%,固化剂中-CNO含量≥9.6%)。
A.4 试样制备
A.4.1 用调墨刀将待测油墨滴于已垫好橡皮垫并已固定上端的印刷用BOPP膜的上方,用丝棒均匀
用力迅速自上而下刮成薄层。
A.4.2 用电吹风吹10s,制成油墨刮样。
A.4.3 将双组分聚氨酯胶粘剂的主剂和固化剂按质量比4∶1配好并搅拌均匀,制成涂布用胶。
A.4.4 将长宽尺寸相近的复合用PE膜置于油墨刮样(油墨面朝上)的上层,垫好橡皮垫并固定好
上端。
A.4.5 用调墨刀将配好的涂布用胶滴于已翻开上层的复合用PE膜的油墨刮样的上方,小心地将丝
棒置于复合用PE膜的上层最靠近固定夹的位置,注意保持复合用PE膜仍处于被翻开状态,用丝棒均
匀用力自上而下刮成薄层,两层膜应完全贴合,用电吹风吹20s,制成涂胶刮样。
A.4.6 将涂胶刮样放入60℃的电热恒温干燥箱中12h,取出后冷却到室温,裁成长度200mm、宽度
(15.0±0.1)mm的试样。
A.5 测试方法
A.5.1 沿试样长度方向将复合层与基材预先剥开50mm,被剥开部分不得有明显损伤。将试样剥开
部分的两端分别夹在拉力试验仪的上、下夹具上,使试样剥开部分的纵轴与上、下夹具中心连线重合,并
松紧适宜,试验时未剥开部分与拉伸方向应呈T型。
A.5.2 设置速度为(300±50)mm/min,记录剥离力的算术平均值。
4GB/T26394—2011
A.6 测试结果
取平行测定的两个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试结果的允许误差不应超过
0.2N。
5GB/T26394—2011
GB-T 26394-2011 水性薄膜凹印复合油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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