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83.100
G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392—2011
慢
回弹泡沫 复原时间的测定
Slowrecoveryfoam—
Determinationofrecoverytime
2011-05-12发布 2011-09-1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参考美国材料与测试协会标准ASTMD3574—2008《柔性多孔材料 块状、粘合和模塑聚
氨酯泡沫的标准试验方法》中TESTM复原时间的测定部分制定,在技术内容上与ASTMD3574—
2008中TESTM相同。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化工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工商大学、江苏省聚氨酯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昊、陈倩、张志忠、周芩楠、沈薇华。
ⅠGB/T26392—2011
慢回弹泡沫 复原时间的测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慢回弹泡沫受压后复原时间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慢回弹泡沫复原时间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918—199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idtISO291:1997)
GB/T6342—1996 泡沫塑料和橡胶 线性尺寸的测定(idtISO1923:1981)
3 原理
对慢回弹泡沫试样施加压陷力,使之产生规定形变,保持规定的时间后,测定试样基本复原所需的
时间。
4 试验仪器
仪器使用一个直径为203mm的圆形平板压头,通过灵活的回转接头与负荷测量装置相连接,从而
使仪器可以以(1000±100)mm/min的速度压陷试样,使之产生形变。仪器有一水平支撑板用于支撑
试样,支撑板上开有直径约为6.5mm,间距为20mm的孔,以便在试验时空气可以从试样下面排出。
5 试样
5.1 试样要求
试样应为能满足试验要求的样品的一部分。
仲裁试验时,使用至少生产了7d以上的泡沫试样。
5.2 试样尺寸
除另有规定,试样尺寸应不小于380mm×380mm×100mm,试样厚度不等于100mm的,应在试
验报告上注明试样厚度。
试样尺寸按GB/T6342—1996的规定测量,平行面的平行度公差应不大于1%。
5.3 试样的数量
测试一个试样,或按供需双方约定确定试样的数量。
6 状态调节和试验环境
按GB/T2918—1998的规定,试样在测试前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10)%的环境中进
行状态调节,调节时间不少于16h。在与状态调节相同的环境下进行试验。
7 试验步骤
把试样放在支撑板上,使压头下降,接触试样,对试样施加4.5N的预加负荷,以该点为原点测定试
样的初始厚度。
1GB/T26392—2011
压头立即开始以(1000±100)mm/min的速度压陷试样,压入试样初始厚度的75%,保持60s,压
头以(1000±100)mm/min的速度返回试样的初始厚度5%变形的位置,压头返回运动开始的同时,启
动秒表或使用试验机的测量装置记录复原时间,一旦试样恢复到对压头重新产生4.5N的预加负荷,停
止计时。
试样如果在压头向上返回运动过程中未能与压头底部分离,则本方法测得的复原时间是不准确的。
8 结果表示
以秒为单位记录复原时间。
9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本标准编号;
b) 试验材料的必要信息;
c) 试样厚度(必要时);
d) 以秒为单位记录的复原时间;
e) 任何不同于本标准的变化、本标准中未规定的操作细节以及环境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f) 试验日期。
2GB/T26392—2011
GB-T 26392-2011 慢回弹泡沫 复原时间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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