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网
ICS77.120 H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304—2010 锡 粉 Tinpowder 2011-01-14发布 2011-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有明、林文霜、赵军锋、彭林华、罗珮珍。 ⅠGB/T26304—2010 锡 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锡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合同(或订 货单)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锡锭为原料所生产的锡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28 锡锭 GB/T3260.1~3260.6 锡化学分析方法 GB/T5158.4 金属粉末 总氧含量的测定 第4部分:还原-提取法 GB/T5314 粉末冶金用粉末的取样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0574.1 锡铅焊料化学分析方法 GB/T13220 细粉末粒度分布的测定 声波筛分法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锡粉按其粒度分布分为FSn1、FSn2、FSn3三个牌号,每个牌号分A和AA两个品级,A为常规 锡粉,AA为低铅锡粉。 3.2 化学成分 锡粉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粒度分布 锡粉各牌号和品级的粒度分布应符合表2的规定。 3.4 外观质量 锡粉的外观为银灰色粉末,色泽均匀,无凝块及附着油渍和异物。 4 试验方法 4.1 锡粉化学成分的分析方法按GB/T3260.1~3260.6、GB/T5158.4和GB/T10574.1的规定 进行。 1GB/T26304—2010 4.2 锡粉粒度分布分析按GB/T13220的规定进行。 4.3 锡粉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检查。 表1 牌号品级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Sn 不小于杂质,不大于 Cu Fe Bi Pb Sb As总氧量杂质 总量 FSn1 FSn2 FSn3A 99.500.0080.0070.0150.0320.0200.0080.350.50 FSn1 FSn2 FSn3AA99.500.0080.0070.0150.0100.0200.0080.350.50 注1:需方如对锡粉的化学成分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注2:锡含量为100%减去实测杂质含量之和的余量。 表2 牌号 品级粒度分布 粒度/μm 不大于/% FSn1 A、AA+150 0.5 +75 2.0 FSn2 A、AA+150 0.5 +45 2.0 FSn3 A、AA+150 0.5 +38 2.0 注:如需方对锡粉的粒度分布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5.1.1 产品应由供方质量技术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 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 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 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2GB/T26304—2010 5.2 组批 锡粉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产品应由同一牌号、同一品级的锡粉组成。每批重量不超过2000kg。 5.3 检验项目 每批锡粉出厂前应进行化学成分、粒度分布、外观质量检验。 5.4 取样和制样 5.4.1 取样 锡粉的取样和仲裁取样按GB/T5314规定进行。 5.4.2 制样 5.4.2.1 将所取试样迅速并充分地混匀,缩分制成三份,供需双方各一份,仲裁备用一份。每份试样量 约300g左右。 5.4.2.2 标签需注明生产单位、产品名称、试样编号、产品批号、数量、分析元素、取样日期、取样人等, 并在试样容器的封口处粘贴上封条,封条须由供需双方签章认可。 5.5 检验结果的判定 5.5.1 化学成分分析结果与本标准的规定不符时,按批判不合格。 5.5.2 粒度分布的测定结果与本标准不符时,应从该批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 复检验的结果全部合格,则判整批产品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试样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5.5.3 外观质量与本标准的规定不符时,则按批判为不合格。 5.5.4 检验结果的数值按GB/T8170规定修约、表示和判定。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6.1 标志 产品外包装上应注明下列内容: a) 生产厂名称、厂址、商标和联系电话(或传真); b) 产品名称和牌号; c) 产品批号和产品执行标准; d) 产品净重; e) 生产日期。 产品包装上应有明显的“防潮”标志或字样。 6.2 包装、运输、贮存 6.2.1 锡粉用塑料复合袋包装,每袋2kg,封口后装入塑料桶,桶内衬一层塑料薄膜,每桶装20袋、净 重40kg。经供需双方商议,也可根据需方的要求包装。 6.2.2 运输时要防雨淋、防潮湿、防止接触化学药剂。 6.2.3 贮存时库房环境要常温、干燥。 6.2.4 锡粉有效贮存期为6个月,超过有效贮存期,经检验合格仍可使用。GB/T26304—2010 GB/T26304—2010 6.3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注明下列内容: a) 供方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b) 产品名称、牌号和品级; c) 批号; d) 净重和件数; e) 各项分析结果和质量检验部门印记; f) 本标准编号; g) 生产日期; h) 有效贮存期。 7 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所列产品的合同(或订货单)内应包含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牌号; c) 对杂质含量的特殊要求; d) 净重和件数; e) 本标准编号; f) 包装; g) 数量; h) 其他。 0102—40362T / BG

.pdf文档 GB-T 26304-2010 锡粉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GB-T 26304-2010 锡粉 第 1 页 GB-T 26304-2010 锡粉 第 2 页 GB-T 26304-2010 锡粉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07-13 02:08:24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